7月11深夜,一段視頻在網上熱傳,引發全國網友高度的關注。更確切地說,是視頻中的暴力,引發了全網的憤怒。
視頻中的一對母女正準備開門,突然從樓上沖下來一名身披雨衣的男子將兩人強行拖拽至室內。20分鐘后,該男子又出現在監控中,在門前查看了電表后又重新進屋。
全國的網友都在擔心這對母女的安危時,山東萊陽市警方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讓眾人懸著的心暫時放下。
經警方查明,視頻中的兩名成年人曾為夫妻關系,現在已經離婚。男子強行拖拽母女進屋,是為了糾纏女子與其商議復婚,并且,男子還在當晚強行與該女子發生性關系。目前母女二人暫無大礙,該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用這樣粗暴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前妻和女兒,男子將涉嫌哪些罪名?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男子強行闖入前妻住宅,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據法律規定,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根據最新警方通報,男方還強行與前妻發生性關系,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背婦女意志的情況下,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性交的行為均涉嫌構成強奸罪,可能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男子的強闖民宅本身目的并不是為了強奸,因此該男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與強奸罪是獨立的兩次犯罪行為,應當數罪并罰。
作為男子的前妻,又該怎么辦呢?
王興華律師稱:不愿意復婚就在孩子的面前,對前妻實施這樣的暴力,實在讓人后怕,只能說這位前妻離婚離得對,離得好!在嚴懲這位男子的同時,也要提醒前妻,面對這種有暴力犯罪傾向的人,可以在隱蔽的角落安裝監控提前防范,發現情況不對,第一時間報警。如果遇見,不要正面沖突,不要刺激對方,找合適的時機逃脫,一定要做好自身保護。
京云律師也在這里提醒大家:
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處理處理感情糾紛,切不可因一時沖動,采取不理智甚至違法的行為和方式。如果離婚后遭到另一方的惡意騷擾,受害方在規勸或者警告無效的情況下,要果斷的拿起法律武器選擇報警處理,報警前要注意搜集男方騷擾的證據,比如通話記錄、短信、電話錄音等。另外,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
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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