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青島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權屬
地塊1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枯桃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2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張村河南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3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孫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4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枯桃社區居民委員會、彭家莊社區居民委員會、坡前溝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5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坡前溝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6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枯桃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7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李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8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枯桃社區居民委員會、張村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9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劉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0范圍:位于嶗山區松嶺路以西、同安路以東、遼陽東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孫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劉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1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張村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2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張村河南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3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劉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4范圍:位于嶗山區遼陽東路以北、遼陽東路立交以東、張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鄭張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塊15范圍:位于嶗山區松嶺路以西、同安路以東、遼陽東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嶗山區中韓街道董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李家下莊社區居民委員會。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擬開發用途
地塊1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2擬用于商務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3擬用于商務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4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5擬用于二類居住(服務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6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7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8擬用于商業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9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10擬用于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設施混合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塊11擬用于商業商務混合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12擬用于商務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13擬用于商務設施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服用地;地塊14擬用于商住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15擬用于二類居住(住宅)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嶗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30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由青島市嶗山區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擬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嶗山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I級區片價每公頃補償420萬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青島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26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拆遷,由嶗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社區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嶗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止。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嶗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嶗山區中韓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嶗山區人民政府組織嶗山區自然資源局、嶗山區中韓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是土地征收的第一步,以布土地征收公告后,土地征收部門會制定土地征收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那么發布啟動公告后,被征收人應該做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一、發布啟動公告后,被征收人應該做哪些準備工作?
發布土地啟動公告后,被征收人要做的準備包括了解土地征收相關信息、準備好土地權屬證明等的材料、如實配合土地征收調查、辦理征收補償登記等工作。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第五條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第六條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二、土地征收條件?
1、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同時,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
3、必須依法取得批準。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4、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征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專門規定。
5、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同時規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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