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農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體預留一部分給失地農民繳納的社保,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
征收非農民承包的其他集體土地,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分配。一般情況,就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委會決定怎么分,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也有要求補償款的權利。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來確定各種權力就可以知道了。現在承包土地的農民其實只有承包經營權,一旦將土地流轉給別人,那失去的也就是經營權而已,還留下承包權得。
而現在土地被征收后,可以得到三部分的錢,分別是土地補償金跟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這三部分中的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可以明確是給實際耕種的農民的補償,畢竟這是農民自己的投資,如今被征收是會造成損失的,自然是直接補償給他們。
而土地補貼金跟安置補助費就跟實際種植的農民沒有什么關系了,都是屬于實際承包土地的農民,至于到底能夠分到多少錢,這個就需要看當地政府是怎么規定的。有的是直接按一定比例分給農民,有的是村集體開會來商議的,不同的地區有著不一樣的規定,這個就不好說了。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轉包合同明晚規定如果出現土地被征收的處理方法,這種就得按照合同來操作了,反正農民朋友轉包的時候簽訂的合同明確寫出來就好了,明明白白寫下來,大家都不吃虧。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征地拆遷補償款歸集體所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