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村宅基地和住宅閑置浪費的問題日益突出。同時,近兩年也不斷流傳著“農村閑置宅基地可能被無償收回”的說法,讓很多常年不在農村老家住的朋友有些擔心。那么,農村閑置宅基地到底會不會被無償收回呢?下面跟隨北京京云律師事所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農村宅基地將被無償收回是以下7種情況:
1宅基地使用權人主動交回的,地方給予獎勵或補助,金額各地自定。(由于宅基地使用過程中并不收費,農地圈目測主動交回宅基地的情況極少)
2 因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占用宅基地的,需為農民重新分配宅基地。(這種情況會有相關的補償,大部分也會合理解決)
3 一戶占用兩處以上宅基地,2年內未轉讓的,這種情況,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不同意,需要向集體繳納有償使用費(交多少各地方自定)
4 非本村村民因繼承占有宅基地的,2年內未轉讓的。這種情況需要對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等作出補償。
5 使用權到期后(規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條件的,目測全國還沒一例。
6 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后,滿兩年未建的,但有正當理由除外。(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很多農民朋友由于不清楚而在確權的時候吃了大虧,導致不予確權)
7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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